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fb向私隱專員「七問」,試圖轉移搶手機一事的視線,但即晚被私隱專員打臉。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客觀資料,許智峯無論在法律以至道德上都犯下嚴重錯誤,但一次又一次地試圖掩飾他強搶他們手機,嚴重損害香港法治精神,更去信私隱專員試圖轉移公眾的視線。他們認為許智峯應主動辭職,民主黨以至反對派中人更不應繼續包庇,否則應同受譴責。
陳曼琪:轉移視線過橋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許智峯提出「七問」,不斷提到所謂「侵犯私隱」,只是試圖轉移自己搶他人手機一事的視線,借私隱專員過橋,令人失望及憤怒。
她認為,所謂「七問」徹底反映了許智峯的所謂「道歉」並非真誠,更試圖以政治凌駕法律,證明他根本沒有資格繼續當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應該立即、主動辭職,其他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特別是民主黨的議員不應繼續包庇。
馬恩國批惡人先告狀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指出,被許智峯搶手機的女EO,當時只是在記錄議員進出立法會大樓的次數及時間,根本不涉及所謂侵犯私隱的問題。他認為,身為議員必須盡議員的責任,包括準時出席會議,而非在立法會內「行嚟行去」、拉布及製造流會。
他強調,特區政府派員記錄議員進出大樓情況,是為了提醒議員出席會議,許智峯反惡人先告狀,指稱政府「侵犯私隱」。
黃國恩:凌駕道德法律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分析,搶手機一事十分直接、清晰:許智峯涉嫌觸犯刑律、侵犯別人私隱、欺凌婦女,這樣的野蠻行為絕對不容於文明社會。但許仍厚顏無恥地死撐,聲稱是政府「侵犯」立法會議員的私隱,他才會「被迫」這樣做,完全是在顛倒是非黑白,掩飾自己的劣行,實荒天下之大謬。
他認為,這正正是戴耀廷等違法「佔中」分子的邏輯,只要自以為自己的目的「崇高」,可以將所有道德標準、法律規範都拋諸腦後,對社會風氣帶來極壞的影響。因此,政府不應因為許智峯是立法會議員,及有一批盲撐者支持他怯於執法,執法部門必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無畏無懼地嚴格依法辦事,才能彰顯法治,以正歪風。
傅健慈:掩飾搶手機惡行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指出,私隱專員在4月25日已經確認政府人員執行通傳及應變職務並不抵觸《私隱條例》,但許智峯仍向私隱專員發公開信,是試圖轉移公眾視線,掩飾自己強搶女EO手機的惡行。
他指出,許智峯搶手機所為,既不合法更可恥,而他在「七問」中問到自己倘公開涉事政府人員手機中的資料是否合法的問題,在法理上是一個自願的供詞,證明他承認自己的確非法取得女EO手機中的資料,許智峯必須真誠道歉和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