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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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7/9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436 |
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案例中,当事人借款40万给男方,但是在开庭时女方认为自己并不知情,她不应该承担偿还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好在这条有个但书条款,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如果女方没法在借条上签字,稳妥的办法是男方借款出具借条,你就把款项打到女方的银行账户上,反之亦然。否则,法院有可能会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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