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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明确规定:这种人借钱涉嫌犯法,将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5-5  新闻类别:法律新闻 点击次数: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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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发生的时候,债务人为了借到钱会跟对方说自己借这笔钱是为了做什么什么,但是后来他们又将这笔钱的用途改变了,而债权人觉得对方在欺骗自己,那么,民间借贷改变借款用途改变违法吗?


18年法律明确规定:这1种人借钱涉嫌犯法,将被拘留!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诈骗”这个词,那么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是怎样的?借款诈骗罪也是我们经常听说的贷款诈骗罪,现实中这种犯罪主要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的。


通常借债人借钱不还的,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谈不上坐牢。但要是债务人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是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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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犯罪人通常都是以亲戚、朋友、熟人的身份进行诈骗,然后“失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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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例如,借贷人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对此,有人认为只要到期不还所借款,可认定为贷款诈骗,以贷款诈骗罪论处。还有人认为,只要借款人到时候承认欠账,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应以民事借贷纠纷处理。


应当承认,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到期是否能够还款付息,要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因素。因此,罪与非罪的区分,应该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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