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优点是什么,协议离婚的不足是什么_法律知识_徐州张海涛律师_http://www.zhtls.com
欢迎访问张海涛律师网!今天是: 2025年5月14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什么,协议离婚的不足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6-3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322

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想要进行离婚的话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协议离婚同时也会有一些不足,那么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好处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一般当场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甚至在国外下落不明,离婚所需时间更长,可能最长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3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审限为6个月。可见,协议离婚,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离婚方式。

2、费用低。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可以办结,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而对诉讼离婚而言,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的多。

3、压力小。因为协议离婚很快可以办结,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所以当事人避免了几个月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会少一些,因为离婚手续相对隐密,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而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通常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来自双方本身、双方亲属乃至法院的压力时间较长,心理疲惫期较长,精神压力自然大得多。

二、协议离婚有哪些缺点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比如,不按期支付抚养费,或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或不履行支付共同财产折价款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还得另行起诉打官司,让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权利后,再申请法院执行。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由于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对较少,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发表评论】【打印新闻】【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抖音号:徐州律师张海涛
网 址:www.zhtls.com
最新文章  
· 苏州律师张海涛:丈夫中了千万元大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女子头发多剪了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委托购买彩票中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时约定把房子
· 苏州张海涛律师:喝死一个,判决在
· 苏州律师张海涛:父女因赡养费对簿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为什么要争夺
· 苏州律师张海涛:将亲生孩子送给他
· 苏州律师张海涛:卖私油会被判多少
· 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
友情链接  
 邳州    邳州网站建设    徐州网站建设    苏州律师    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名律师    苏州好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    句子   
法制呐喊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海涛律师  电 话: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徐州张海涛律师关键字: 徐州律师 - 徐州律师事务所 - 徐州刑事律师 -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 徐州工伤律师 -
苏ICP备19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