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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7-5  新闻类别:经典案例 点击次数:564

一、故意犯罪的两个行为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二、故意犯罪的两种类型

  (一)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直接故意犯罪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

  (二)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三、故意犯罪的处罚原则

  在这里具体分为四种情形来分析:

  1、一般初犯

  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来定刑。

  2、累犯

  (1)一般累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前后五年内都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

  (2)特殊累犯:也是危害国家,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应当从重处罚,不适合用缓刑和假释。

  3、自首

  (1)一般自首:也是所谓的自动投案,可以在基本犯罪量刑的基准上,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2)特殊自首:被管制后,供述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行为,可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4、立功: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罪行,并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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