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伤人案,终于尘埃落定,江苏昆山警方于9月1下午,发布通报称,骑车男刘海明系正当防卫成立,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时间,网民兴高采烈,为法律的公正裁决点赞。头条号发布此消息的文章评论超过50万,创历史新高,由此可以看出网民对此事的高度关注。
昆山骑车男被判正当防卫成立,是法律的进步更是人心的胜利
虽然刘海明得到了法律的公正裁判,但是不可否认在中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甚至达到了有而不用的程度。在这里我回忆一起曾经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案件。
昆山骑车男被判正当防卫成立,是法律的进步更是人心的胜利
辱母案, 16年4月14日,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因为经济纠纷被债主吴学占等人以讨债为由长时间殴打虐待,吴学占等人大便后,将苏银霞的脸按在马桶里,甚至当着于欢的面猥亵母亲苏银霞,将生殖器在苏银霞的脸上摩擦。期间有人报警但是并没有得到警察帮助,在警察离开后,于欢不忍母亲受辱,摸到一把水果刀,刺伤4人,其中一人伤重身亡。16年11月21日于欢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故意伤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没有采纳律师对于欢正当防卫系防卫过当的辩护意见。
昆山骑车男被判正当防卫成立,是法律的进步更是人心的胜利
事件被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一个关于法律与伦理的命题。当一个人或者近亲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凌辱的时候奋起反抗,造成不良后果 ,司法该如何认定这样的行为呢?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的时候,是忍受凌辱还是挺身抗保?当处于无法逃脱的困境中时,要如何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尊严呢?这一系列的提问,引起了聊城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此案,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撤销一审判决,于欢正当防卫成立,系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