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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权属需要法律明确

发布时间:2019/4/4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179

不必讳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远远超出城市的承载能力,导致停车位成为稀缺资源也异常金贵。一个停车位在网上拍出138万元高价也不足为奇。但同时,在我国诸多小区,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场权属争议颇大。争议的背后,也正如媒体所言,是停车位权属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实践中对法律规定的落实也不统一。


  一方面是住宅小区停车位越来越金贵,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出台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价格的法律法规。如此以来,一则会导致天价停车位的不断出现;二则也会导致因停车位问题导致的矛盾纠纷不断;三则也可能会纵容开发商,比如,一个停车位卖多少钱,往往是开发商说了算。由此可见,与纾解停车难同样重要的是,对停车位权属需要法律明确。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倘若开发商认识不到此,势必会给业主带来权益之伤。


  同时,对于地下停车库的法律权属问题也须明确。据相关人士介绍,“在实践中,地下停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工程,政府对此也有一些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所有权存在一定争议。”故此,“国家对地下人防停车位的权属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在修改相关法律时进行明确,也可以在对相关法律进行司法解释时予以明确。”这样的措施很有必要。


  让公众既买得起车,又用得起车位,同样是一道民生考题。诚如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仍然缺失车位权属登记制度,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车位配套的登记制度。而对于相关管理部门而言,理应对停车位权属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给予重视,通过法律健全完善,与政策及管理手段的跟进,让车位不再是稀缺高价品,以更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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