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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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5/6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251 |
对外贸易法律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单独关税区,是指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有自主权而在政治外交方面无自主权的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海关法规得以实施的区域。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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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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