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_法律新闻_苏州张海涛律师_http://www.zhtls.com
欢迎访问张海涛律师网!今天是: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7/2  新闻类别:法律新闻 点击次数:370

7月2日,北京市召开第139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现场获悉,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表示,北京新发地聚集性疫情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控制,与全市各行各业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密不可分。在这当中,最重要的是个人责任。


  “绝大多数市民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个人防控,但也有个别情况发生。” 王岳表示,比如有些公民不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进入公共场所不主动佩戴口罩,还有些被隔离的市民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甚至聚餐聚会。以及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市民,发现发热等典型症状后没有主动报告。


  这些违法行为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至少产生三种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或机构的财产损失,过错方要承担民事赔偿;二是行政责任,如果公民没有遵守政府紧急情况下发布的紧急命令,公安机关可以做出相应行政处罚;三是不能随意编造、散播涉及疫情的谣言,也将受到行政处罚及罚款。


 
发表评论】【打印新闻】【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抖音号:苏州张海涛律所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栋6F。
网 址:www.zhtls.com
最新文章  
· 苏州律师张海涛:丈夫中了千万元大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女子头发多剪了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委托购买彩票中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时约定把房子
· 苏州张海涛律师:喝死一个,判决在
· 苏州律师张海涛:父女因赡养费对簿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为什么要争夺
· 苏州律师张海涛:将亲生孩子送给他
· 苏州律师张海涛:卖私油会被判多少
· 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
友情链接  
 邳州    邳州网站建设    徐州网站建设    苏州律师    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名律师    苏州好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    句子   
法制呐喊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海涛律师  电 话: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栋6F。
苏州张海涛律师关键字: 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事务所 - 苏州刑事律师 -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 苏州工伤律师 -
苏ICP备19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