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也会侵权,喝酒不劝酒_法律知识_苏州张海涛律师_http://www.zhtls.com
欢迎访问张海涛律师网!今天是: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劝酒也会侵权,喝酒不劝酒

发布时间:2020/8/3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431

一、侵权责任法

1、宠物伤人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时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咬伤了他,那你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2、高空抛物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二、婚姻法

1、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2、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三、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后再签:

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看到很多人在签署重要合同——比如购房合同、投资合同、保险合同、劳动合同等的时候,要么是怕麻烦,要么是出于对格式合同的信任,根本不看合同是什么内容大笔一挥签字了,直到出现纠纷才发现:“怎么还有这么一条?怎么还能有这么一条?”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合同一旦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四、劝酒也会侵权,喝酒不劝酒

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共饮者,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醉酒人身体状况不适合过量饮酒而故意劝酒、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未尽到对醉酒者的保护义务等,上述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醉酒者出现酒精中毒或其他危及生命健康等情况,共饮者应当及时将醉酒者送医。如因共饮者的疏忽,延误了醉酒者被救助的,共饮者将承担责任。

五、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

现实生活中,在许多商店里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语:“偷一罚十”与“假一罚十”。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规定,经营者以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偷一罚十”的格式条款显然是加重对方责任,显失公平。可认定为无效的条款。

偷一罚十这类加重对方责任的告示无效,假一赔十这种加重自己责任的告示有效。

六、借条的证据效力不是,要配合转账记录,电子证据亦很重要


这个具体看金额大小,以及你的支出能力。金额小且交付现金的,不需要转账记录(本不存在)。大额借款转账,否则即便有借条,法院很可能不支持。所以,再重复一句,借钱不要直接给现金,用银行转账。

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八、法院打官司是要收费的,律师全程更会收费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


九、关于起诉的小技巧

案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官司打赢了,却因为对方没有财产执行不了,胜诉判决成了一纸空文。现在很多律师只管把官司打赢,从这一点来看,是很不负责任的。所以这里普及两个技巧。

1、民事诉讼前申请诉讼保全,否则被告转移财产,你赢了官司也没钱执行判决。2、如何选择起诉对象。你比如乘坐出租车发生事故受伤,你既可以起诉司机也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或者两个一起起诉。你会怎么选择?再比如有人向你借钱,另外一个人作为担保,两个人你都可以要求还钱,你会怎么起诉?


起诉的原则是谁有钱起诉谁,这里一般出租车公司肯定有财产保障你胜诉之后,能够执行。但是你若只起诉司机,恐怕很难执行;你若公司和司机一并起诉,法院让他两个人承担一半,你最终能执行回来的恐怕只有公司那部分。


十、开车肇事千万别逃逸,逃逸无责也变全责

从行政责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发表评论】【打印新闻】【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抖音号:苏州张海涛律所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栋6F。
网 址:www.zhtls.com
最新文章  
· 苏州律师张海涛:丈夫中了千万元大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女子头发多剪了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委托购买彩票中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时约定把房子
· 苏州张海涛律师:喝死一个,判决在
· 苏州律师张海涛:父女因赡养费对簿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为什么要争夺
· 苏州律师张海涛:将亲生孩子送给他
· 苏州律师张海涛:卖私油会被判多少
· 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
友情链接  
 邳州    邳州网站建设    徐州网站建设    苏州律师    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名律师    苏州好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    句子   
法制呐喊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海涛律师  电 话: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A栋6F。
苏州张海涛律师关键字: 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事务所 - 苏州刑事律师 -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 苏州工伤律师 -
苏ICP备19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