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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醉驾量刑新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12/17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336

  一、高院醉驾量刑新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关于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中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

  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判断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能够依法判刑。

  可以看出,醉驾的判定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酒精的浓度来确定的,只要每100毫升之中,酒精浓度高达80%的,可以认定为醉驾,此时,该驾驶员需要在交通事故之中,承担主要的责任。

  三、法律咨询

  网友咨询:

  哥哥前几天因为喝酒开车被交警给抓了,他做酒精测试,酒精含量还挺高的,如果他构成了醉驾的标准,那么根据我们国家新的醉驾酒精含量量刑标准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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