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协议离婚约定的房产,对方拒绝交付怎么办?_经典案例_苏州张海涛律师_http://www.zhtls.com
欢迎访问张海涛律师网!今天是: 2023年3月30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苏州律师:协议离婚约定的房产,对方拒绝交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2/10  新闻类别:经典案例 点击次数:770

     

协议离婚后,对方拒绝交付协议约定的赠与房屋,怎么办?

                            邳州律师 张海涛 13625123545

协议离婚时,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大幅度让步,来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离婚后却立马反悔,该怎么办。当时,说得好好的,离婚之后男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孩子,但是对方迟迟不予兑现也非常常见。如果只是简单看民法典,那么第568条确实写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

但是别怕,离婚协议中的所谓赠与是一种承诺履行的义务,不构成赠与合同。所以他适用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司法解释第69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对方不履行赠与义务,则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一个更大的原则就是诚实信用,你通过法律规避不了。毕竟当时能够达成协议,是对情感、财产等利益进行综合权衡后一致同意的结果,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改变该约定。

                           邳州律师 张海涛 13625123545


 
发表评论】【打印新闻】【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抖音号:苏州张海涛lawyer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10号元联金融中心606室
网 址:www.zhtls.com
最新文章  
· 醉驾是故意犯罪吗?
· 苏州律师:2023年2月23日最
· 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 过失犯罪怎么处罚?
· 过失致人伤害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致人死亡但没有故意,可以减轻刑罚
·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要满足几个要件
· 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
· 苏州律师:没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
· 未成年人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吗?
友情链接  
 邳州    邳州网站建设    徐州网站建设    苏州律师    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名律师    苏州好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    句子   
法制呐喊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海涛律师  电 话:苏州:16577978666  邳州:13625123545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10号元联金融中心606室
苏州张海涛律师关键字: 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事务所 - 苏州刑事律师 -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 苏州工伤律师 -
苏ICP备19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