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公证书过期了还有没有效没有规定_法律知识_徐州张海涛律师_http://www.zhtls.com
欢迎访问张海涛律师网!今天是: 2025年5月10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民法典对公证书过期了还有没有效没有规定

发布时间:2021/3/3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219

民法典对公证书过期了还有没有效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书是长期有效的,但有证据推翻该项公证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表评论】【打印新闻】【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抖音号:徐州律师张海涛
网 址:www.zhtls.com
最新文章  
· 苏州律师张海涛:丈夫中了千万元大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女子头发多剪了
· 苏州律师张海涛: 委托购买彩票中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时约定把房子
· 苏州张海涛律师:喝死一个,判决在
· 苏州律师张海涛:父女因赡养费对簿
· 苏州律师张海涛:离婚为什么要争夺
· 苏州律师张海涛:将亲生孩子送给他
· 苏州律师张海涛:卖私油会被判多少
· 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能否认定为
友情链接  
 邳州    邳州网站建设    徐州网站建设    苏州律师    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名律师    苏州好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    句子   
法制呐喊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海涛律师  电 话: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徐州张海涛律师关键字: 徐州律师 - 徐州律师事务所 - 徐州刑事律师 -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 徐州工伤律师 -
苏ICP备19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