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分手后被频繁骚扰,法院保护令有用吗?
江苏高院刚刚公布的一个实操案例。女孩在恋爱期间发现男方性格偏执,甚至一度动手打人,因此提出分手。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男方的跟踪尾随、言语侮辱、暴力威胁。女孩换了住所,换了工作,却总能被找到。2023年5月23日,女孩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此后法院向两人都送达了裁定书,并向双方所在的社区、派出所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年6月2日,因男方无视禁令继续骚扰胁迫,法院依法对男方拘留十五日,现已送至拘留所。
人身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婚姻关系之外,明确在恋爱、交友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同样禁止纠缠、骚扰妇女、泄露妇女隐私,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因此,情侣分手后,遭遇暴力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