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2月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某某、张某某与杨某丙、杨某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审判决被撤销,为当事人挽回损失500万余。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jiangsu/jssxzszjrmfy/ms/1501/t150119_63313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