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2月22日电(魏薇 王应举 尹灵莉)“谢谢你们,我和孩子的生活总算有保障了。”残疾人李大路(化名)在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其子女讨回抚养费后连声道谢。
今年,邳州市司法局围绕江苏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邳州市司法局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准确掌握了25个镇(街道)五保户和残疾人3万余人的基本信息,建立法律援助潜在受援者信息库,并制定针对性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信息库中的群众前来申办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申请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即可当即受理。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切实做到困难弱势群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为了把这一惠民举措落实到实处,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镇村服务站点经常深入村(社区),对库内的潜在受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困难群众依法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了解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做到群众诉求早知道,力争“不漏一案”。同时,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已结案件受援人进行跟踪回访。每年开展案卷质量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实行“一案一评”,并将办案质量与年度考核、办案补助、评优评先等奖惩措施相结合,增强律师办案责任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该局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张贴宣传画报、印刷宣传卡片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和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同时,发动受援人参与法律援助的公益宣传,有效放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社会上的良好影响,做到援助一人等于培养一个法律援助宣传员。
“我们是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穿的衣服还是打工时带来的单衣,一直等着拿工钱,现在我们连生活费都没有了。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向你们求助……”年前,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农民工求助后,立即了解详情。原来,江西籍的12名农民工在邳州一建筑工地打工,工地说没钱拒付工资,他们拿不到工资,之前了解到司法局可以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核实清楚情况后,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案件并时间指派给讨薪经验丰富的律师。
对农民工群体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市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一般情况下,只需1个工作日,即可将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分发到律师手中。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行指派援助律师办理,事后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在此基础上,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劳动、建设、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沟通会商机制,优先通过非诉的方式帮农民工讨薪,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对欠薪问题暂时无法彻底解决的,设法协调用人单位、责任单位先行支付一部分工资,解农民工燃眉之急。
每年农历春节前是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期,春节后又集中外出务工。邳州市司法局抓住这一重要节点,选定春节前后1至3个月时间,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的地方,设立“法治驿站”,选派业务知识强、经验丰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干警和普法志愿者组成“农民工法律服务团”,摆放法律援助宣传展板,向过往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并受理登记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除现场服务外,邳州市司法局还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申请服务,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16年,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540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000余起。
在专项维权行动时段外,为及时、近调处农民工工资、工伤及侵权等纠纷,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咨询、援助服务,邳州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组织司法所做好农民工欠薪纠纷排查,实时掌握农民工讨薪纠纷动态。同时,邀请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先期对有欠薪苗头的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报酬等热点问题提供现场解答,向农民工提供寻求合法维权的便捷渠道,形成了完备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
邳州市司法局局长杜伟介绍,“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潜在受援者信息库,提前认定法律援助者资格。这样做,简化了审核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让困难人群及时获得帮助。”
开展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司法行政聚焦富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援速援”的内在要求,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有力地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法律需求。
截至2月下旬,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信息库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