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提醒2017离婚财产分割6条法律知识 |
|
发布时间:2017-3-15 新闻类别:法律知识 点击次数:250 |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结婚后财产怎么分两口子还是应该搞清楚,假如有不幸闹掰了,对于财产的划分心理至少还有个数,好了咱们来捋一捋。
情况1、A结婚前有套房,在结婚前登记前为表忠心把B的名字也加了上去,这种情况应当视为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2、A的婚前房产在结婚时没有添加B的名字,若遇到拆迁情况,属于A婚前财产,B不享有任何权益。
情况3、结婚后,A的父母全额出资给A买了套房子,并只登记在A的名下,则视为只对A赠与,属于A个人财产。
情况4、A和B的父母共同出资买了套房,不论登记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按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况5、A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律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情况6、个人财产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未作约定的,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
|
|
徐州:13625123545
苏州:16577978666
抖音号:徐州律师张海涛
网 址:www.zhtls.com
|
|
|